使用 Centerline 命令构建中心线。您可以设置中心线的延伸线以超出定义轮廓的对象。
将自动分配中心线的特定线条样式。
在直线对、圆弧对和多段线分段对之间创建中心线。
直线轮廓不必平行;在这种情况下,生成的直线代表了二等分线。这两个对象可以具有不同的长度。
所选的圆弧对必须同心。
您可以使用一条命令连续创建中心线。当您逐个选择多段线分段对时,生成的中心线分段会连接到一个对象,而每个直线对或圆弧对会创建单独的中心线。
中心线代表了它本身的对象。
要构建中心线:
在对象对之间创建中心线。
要撤消先前创建的中心线,请指定撤消选项。
要设置中心线的延伸线:
默认值为 0.25(如果您使用的是基于 ANSI 的模板工程图)或 2.5(如果您使用的是基于 ISO 的模板工程图)工程图单位。
注意:使用对象夹点修改中心线的长度并保留方向。
访问方式
命令:Centerline
功能区:主页 > 批注 > 中心线
菜单: 绘制 > 中心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