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命名样式和图形元素

可使用 Rename 命令更改与图块、图层、线条样式、富线样式、文字样式、表格样式、标注样式、自定义坐标系和视图关联的名称。

对于某些图形对象,不能重命名或删除一些标准项目,因为这些类型的对象必须至少包含一个基本项目,其中包括:

重命名样式和图形元素:

  1. 单击格式 > 重命名(或键入 Rename)。
  2. 在对话框中,导航至要重命名的项目。

    对话框将显示图形中定义的所有项目。
  3. 选择一个项目。
  4. 名称中键入新名称。
  5. 单击重命名
  6. 单击关闭

访问方式

命令:Rename

菜单:格式 > 重命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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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Rename(命令窗口变体)

抛弃未使用的参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