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制对象
使用Copy命令复制图形对象并将其副本放在指定位置。
复制的对象是指定对象的精确副本,包括所有对象属性,如图层、线条颜色、线条样式和线宽,以及对象的轮廓。或者,您可以将复制的对象强制放到活动图层上。
根据一个选项,您可以创建多个副本。
此外,您还可以以线性图案创建指定份数的副本。请参阅在线性阵列中复制实体。
要复制图形对象:
- 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- 在菜单上,单击修改 > 复制。
- 在功能区上,单击主页 > 修改 > 复制。
- 在命令提示符中键入 Copy。
- 指定要复制的对象,然后按 Enter 键。
- 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- 为副本指定一个源基点。
- 指定位移选项以提供副本的相对位置。指定 X、Y 和 Z 位移,例如 3,5,5。如果仅在 X 和 Y 方向上复制,则不要指定 Z 增量。
此选项在您指定位移后退出命令。
- 指定模式选项以确定命令是否自动重复:
- 单个。允许您仅指定一个目标点来创建单个副本。
- 多个。允许您指定目标点,直到您按 Enter 创建多个副本。
然后为副本指定一个源基点。
- 指定活动图层选项,以将对象强制放到活动图层上,然后指定目标点。当前应用程序会话期间将保留此设置,直到您将其重置。
然后为副本指定一个源基点。
- 指定多个选项以创建多个副本,然后指定源基点。
- 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- 指定一个目标点以替换副本。
如果按 Enter 键,源基点将被解释为相对 X、Y、Z 位移。
- 指定阵列选项,在线性阵列中创建指定数量的副本。
请参阅在线性阵列中复制实体。
- 指定一个目标点以替换副本。
- 如果要创建多个副本,请指定后续的目标点。
副本放置在指定位置。如果多个副本的结果是意外的,请指定撤消选项。
要完成复制对象,请按 Enter 键。

您可指定基点(图表中的 P1)和目标点 (P2) 来指示复制的对象与原始对象之间的距离和方向。无需在原始对象上选择这些点。
Pattern 命令是以线性图案或圆形图案创建多个副本的有效工具。CopyNested 命令 可让您复制包含在图块或外部参考内的工程图实体 。
使用剪贴板将实体复制并粘贴到另一工程图。请参阅使用剪贴板。
访问方式
命令:Copy
菜单:修改 > 复制
功能区:主页 > 修改 > 复制
工具调色板: 修改 > 复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