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 BIM 導覽

您可以將 BIM 檔案 (例如 .ifc 和 .rvt 檔案) 輸入專案,並使用各種工具來加以修改。

BIM 導覽選單會將輸入 BIM 檔案的所有必要工具分組,並控制 BIM 元素在圖面中的顯示狀態。

您可以套用:

若要存取「BIM 導覽」選單:

BIM 導覽選單

BIM 導覽選單會將處理 BIM 檔案內容所需的工具進行分組。

若要在目前工程圖中顯示 BIM 檔案並開始使用,您必須輸入檔案。輸入檔案後,選單會包含下列區段:

BIM 檔案類別

顯示您在工程圖中輸入的所有檔案。

檔案屬性清單

顯示您在工程圖中輸入的所有 BIM 檔案。以下列出這些檔案類型:

用右鍵按一下檔案,即會顯示下列選項:

輸入檔案屬性包含下列項目:

一般資訊

顯示在清單中所選 BIM 檔案的相關資訊,例如檔案類型及大小。

過濾器類別

濾器下拉式清單

顯示所有可用濾器的清單。您可以重新命名現有濾器或刪除未使用的濾器。

顯示含有下列選項的功能表:

顯示資料擷取精靈。

注意:啟動資料擷取精靈前,請先儲存工程圖。

BIM 元素

將定義濾器準則的工具分組。

準則

可讓您指定選擇準則。

可作為選擇準則套用的屬性有:GUID、名稱、描述、預先定義類型、標籤、物件類型。

關係運算符
運算符 描述 範例
== 等於 半徑 = 2.54 的所有圓形
!= 不等於 半徑不等於 2.54 的所有圓形
群組依據

定義作為群組依據的其他參數。視需要加入必要數量的參數。加入一個以上的參數時,BIM 元素必須全部符合。

可作為分組準則套用的屬性為:類型、地板、空間、類別。

排序

指定要作為 BIM 元素排序依據的準則。此外,您可以指定遞增或遞減順序。

可作為排序準則套用的屬性有:名稱、描述、預先定義類型、標籤及物件類型。

捨棄

可讓您結束濾器編輯而不儲存變更。

如果濾器在上次儲存之後已經有變更,會出現一個提示詢問是否要儲存變更。按一下以儲存變更,或以捨棄變更。

另存新檔

將變更儲存為新濾器。

儲存(S)

將變更儲存至使用中濾器。

元素類別

在根據類別和類型分組的樹狀視圖中,顯示每個輸入 BIM 檔案的元素。

工具列

使用 BIM 導覽選單上方工具列中的按鈕,存取導覽和選擇選項:

樹狀檢視(R)

在根據類別和類型分組的樹狀視圖中,顯示每個輸入 BIM 檔案的元素。

BIM 檔案前方的符號 () 會展開類別清單。

BIM 檔案前方的符號 () 會摺疊類別清單。

顯示狀態 (顯示或隱藏):您可以在圖面中只顯示特定元素或特定類別。按鈕符號指出是否在圖面中顯示或隱藏 BIM 元素。您可以單獨開啟或關閉每個 BIM 元素。

工程圖類別

顯示您根據所放置之 BIM 模型與圖頁所產生的工程圖。

工具列

按鈕
功能
放置於圖頁上 將指定的工程圖放在圖頁上
全部重新整理 重新整理所有工程圖
重新整理 重新整理顯示在圖面中的工程圖
工程圖與圖頁清單

在樹狀視圖中顯示由 BIM 模型產生的所有工程圖,並根據其類型分組。將工程圖放在圖頁上後,對應的圖頁會新增到圖頁分支下。

樹狀視圖中會列出下列工程圖類型:

樹狀視圖可讓您瀏覽工程圖與圖頁。按兩下樹狀視圖中的工程圖,即會在圖面中顯示工程圖。

工程圖類別前方的符號 () 會展開工程圖清單。

工程圖類別前方的符號 () 會摺疊工程圖清單。

隔離顯示:您可以在「模型」工作空間的圖面中一次顯示一個工作圖。隔離顯示按鈕可在顯示所選工程圖與顯示 BIM 模型間切換。您可以單獨開啟或關閉每個工程圖。

用右鍵按一下工程圖名稱,即會顯示下列選項:

按鈕
功能
放置於圖頁上 將目前選擇的工程圖放在圖頁上
重新整理(R) 重新整理目前工程圖
隔離顯示/取消隔離顯示 在工程圖與模型之間切換
刪除 刪除指定的工程圖

選擇設定

可讓您控制是否顯示「標註」符號與和修剪方塊。

存取方式

指令: BIMNavigator

功能表:BIM > 導覽

功能區:BIM > 調色盤 > 導覽

父主題

使用 BIM 檔案